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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布《推动支持民营企业安全发展八条措施》

更新时间:2019-01-07 阅读次数:3709

2019-01-05 18:10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通讯员 陈挺 记者 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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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对民营企业安全生产的精准服务、助力民营企业加快安全技术创新升级……记者从浙江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浙江近日发布了《推动支持民营企业安全发展八条措施》,将推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一体化监督检查,避免重复检查,并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一次到位机制,实现相关部门就同类事项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避免多头执法。

为加强信用监管,浙江将在2019年年初制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用管理的规范,在6月底前落实安全生产信用等级差异化监管,并把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推送至公共信用管理平台,通过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机制,激励民营企业安全生产守信行为。

除政府和上级部门特别部署要求外,应急管理部门对重大活动安保工作做到“三不一少”,即不停工、不停产、不放假、少干扰。原则上不得采用“一家企业发生事故、同类其他企业停产整改”简单化处理方式。谨慎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对依法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原则上不予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特别是要减少一般事故调查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影响,对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且影响较小的事故企业,在保证安全和开展事故调查与处理前提下,不得影响事故企业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其他厂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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